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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媽種的玫瑰

 

 

100! 100! 100!

 

時間過得真快!

 

 

515日在痞客邦成立第二個部落格,才幾個月的工夫,想不到我發表的文章就已有99(PcHome都快300篇了)。對我來說,100這個數字可說意義非凡。因為這代表下一個目標是500、進而1000!但反過來想想,如果我每年最多寫上100篇,平均每三天就得貼出一篇的話,那我至少還得寫上五至十年。讀者們會有這麼好的耐性看我的碎碎唸嗎?

 

 

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否有這麼大的耐心和能力繼續寫。不過光是我這兩寶貝的大小事,我想大概還能撐上一陣子。其他如學校(STT)和紐西蘭社會中的奇人異事或許也能充數。有些格主們將部落格當成日記、有些格主們則將部落格視為發表創作的管道,我沒有詩興才情,也沒有過人不凡的見識和文筆。唯一有的,可能就是對寶貝們的愛吧!藉著部落格記錄他們生活的點點滴滴,也讓遠方的好友們透過文字交換彼此的訊息,在十年前,這可是完全無法想像的事。我知道寶貝們目前看不懂我寫的內容,不過也就因為他們看不懂,有些事才能放開來寫,要不然讓他們知道他們老媽在出賣他們的話,甚至連英文作業都PO上來的話,那我可慘囉!

 

 

在為第一百篇留下記錄之際,我也設定我的下一個目標。那就是朝300篇邁進(PcHome則得設為500)! GO! GO! GO!

 

 

<註一>:

 

O少知道我有部落格,而且知道我很愛用他們當封面。O少現在的中文程度只能看懂單字,串成句子就不行了。DD則是完全看不懂,劉爸比曾試圖教過他中文,但徒勞無功,只好等他英文閱讀能力進步些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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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劉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