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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蝟-照片摘自網路 



最近有一則發生在紐西蘭的怪事成為英國和澳洲等地網站的熱門新聞!

 

話說事情發生於今年二月。

 

一位名為威廉的27歲男子,不知何故(吵架?喝醉酒?),將一隻刺蝟擲向一位15歲的青少年,導致該名男孩身上有多處刺傷,特別是腿部的傷口又深又長,但毋須住院治療。警方勘驗武器(刺蝟)時,發現刺蝟已死亡,所以無法確認威廉在丟擲刺蝟時,刺蝟是死是活。

 

警方已將該案件提交法院,並以傷害罪起訴威廉。威廉的代表律師表示,四月十七日出庭時,威廉將拒絕承認傷害罪名。因為如果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處以五年的刑期。

 

昨天這則舊聞上了TV3電視新聞。一位愛護動物人士透過媒體大聲撻伐,她強調動物也有動物權,人類必須尊重,拿來當武器是很可恥的事。我則很佩服這位威廉,難道他不怕刺蝟嗎?刺蝟那麼多刺,抓起來會很痛耶!

 

紐西蘭先驅報的相關報導-

http://www.nzherald.co.nz/topic/story.cfmc_id=124&objectid=10502292
 


英國BBC網站的報導-

http://news.bbc.co.uk/2/hi/asia-pacific/7334233.s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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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劉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